"> 意外矿难让年轻女人宋某失去了丈夫,年迈公婆秦某和徐某失去了儿子,但婆媳为分割矿方赔偿的105万元抚恤金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亲情在金钱面前似乎变得苍白无力。 2014年7月9日,镇安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内,年迈公婆秦某、徐某与儿媳宋某面对面分别坐在被告和原告席,为2014年2月25日陕西府谷矿业公司赔偿老人的儿子105万元抚恤金面红耳赤,在双方代理律师陈述和辩论的两个多小时里,除偶尔抢白补充几句外,双方长时间都不愿多看对方一眼。一方是即将分娩的儿媳,一方是公公和婆婆,曾经是老人和儿子儿媳融洽生活,如今是为抚恤金走进法庭,面对这种特殊关系,宋某又即将临盆,为了保护双方及遗腹子的利益,永乐法庭办案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尽快通知双方调解,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从法律角度入手,让双方明白“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安慰和经济救济,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对其享有一定的份额”。然后又从亲情入手,劝导原被告双方不要在丧夫丧子的同时,又失去婆媳之间的感情,经过一番情与法的耐心劝解,最终公婆和儿媳都作出让步,除去为安葬死者及偿还死者生前债务已花去的20万元外,余下85万元,原告获得50万元,剩余的35万元抚恤金归公婆所有。
婆媳间冰释前嫌,和睦如初。看着儿媳和婆婆相互搀扶着离去的背影,承办法官脸上虽有同情与无奈,但更多的是对他们双方走出丧失亲人的悲痛,重新开始新生活的祝福和希望。“人民法官为人民、公正与高效” 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