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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村入户解民忧 无助老人露笑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6


">     “法庭不仅使我居有住所,还让我老有所养,了结了我多年的心愿,真是感谢你们了。”这是2月14日镇安县法院木王中心人民法庭在木王镇坪胜村送达一起赡养案件调解书后,原告高明向法庭工作人员吐露的心声。

    春节收假不久,法庭在坪胜村巡回办案时,该村群众高明向法庭工作人员诉说其当前生活存在的困难,请求两个儿子高林、高飞为其提供房屋居住并为其做好一副棺材等。考虑到原告已经70多岁,体弱多病的现实情况。法庭立案后,积极进村入户,走访了解当地村、组负责人以及知情群众,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过程。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因各种原因,原、被告父子关系一直不睦。几年前原告妻子去世,为了生活方便,原告便与一老太太共同生活,二被告对老太太的赡养问题心存疑虑,坚决反对原告与老太太共同生活,造成原被告父子关系更加紧张。原告一直居住在一间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房屋里。入冬以后,天气寒冷,原告不堪严寒的折磨,又体弱多病,多次找两被告协商,请求搬回到二被告空闲的房子居住,但均遭到拒绝。原告多次找到村组,因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查清案件的相关事实后,2012年2月8日,办案法官和村上负责人来到原被告的家里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理情相互融合,讲解我国法律关于老人赡养问题的有关法律规定,指出两被告的做法既与法相悖,也不符合情理,是极其错误的。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的,是违法的,应当及时改正。于是,双方当事人高兴的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林将自己的一间房屋让原告居住,二被告共同负责给原告做好一副棺材。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当地村、组均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法庭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隔阂,还帮他们找回了失去的亲情,使一个家庭变得更加和睦稳定。

    我们的法庭虽然多走了一些路,在法庭外多做了一些工作,但看到一个家庭因为我们多做一点工作、多费一点口舌而重新变得和和睦睦了,一个无助老人露出久违的笑容了,一个赡养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了,我们是幸福的,是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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